山西省出台12项措施 扎实做好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12项举措,要求各市县农业农村、扶贫工作部门完善“五有”机制(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拓展增收渠道,提升脱贫产业,巩固脱贫成果,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努力克服疫情对产业扶贫影响。抓紧落实春季产业扶贫项目,确保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产业扶贫项目。畅通农资供应渠道,保障春耕备耕物资到位,确保贫困户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强化疫期技术指导服务,采用“12316”、国家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途径开展远程培训服务,借助村级大喇叭、微信群转发等宣传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分区分级指导推动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早开工复工,抓住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时机,促进贫困人口返岗就业。积极引导市场流通类农业企业尽快恢复有序经营,组织协调大型采购商、电商平台与贫困县精准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梳理疫情期间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到期情况,对符合条件且有延期还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企业、扶贫项目采用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对疫情期间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生产的企业,加大授信融资和资金结算支持。

二、强化脱贫产业培育。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扶贫九大行动,强化农业脱贫主导产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有机肥替代、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等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扶贫产业基地建设,引导贫困地区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贫困县实施。继续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挖掘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潜力,促进特色林草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实施贫困县农村电商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进“快递下乡”换挡升级,全省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100%。推进贫困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培育提升旅游扶贫示范村,实施乡村旅游周末工程,开展“微电影 大世界”大学生最美乡村微电影征集活动,美丽休闲乡村、休闲旅游精品路线和精品点推介向贫困地区倾斜。稳步推进光伏扶贫,制定《山西省关于加强光伏扶贫资产收益项目管理意见》,建立光伏扶贫项目台账和收益结算报送机制,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成效评估。

三、强化产销有机衔接。举办全省消费扶贫现场推进会,引深消费扶贫行动。举办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五进九销”活动,组织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产销对接等活动。组织贫困县农产品参加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山西精品年货节等各类农业展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走出去”。推动省级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及各市分中心建设,促进消费扶贫常态化、社会化、市场化。贫困地区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举办农产品展销促销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对接活动,拓展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在“供销e家”、“农芯乐”开展主题销售、巡回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指导贫困地区加强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贫困县新型经营主体创建功能农产品品牌。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强化带贫主体培育。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各市、贫困县抓紧出台当地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开展2020年度省、市、县三级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带贫益贫台账,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导带贫主体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积极搭建企业项目对接平台,举办龙头企业与产业扶贫项目对接活动,指导帮助贫困县引进产业带动主体。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质量,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

五、强化产业技术服务。加强贫困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认定一批初、中、高级职业农民,全面提升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继续实施贫困县农技人员特聘计划。完善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强化监测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发挥林业专家技术服务队作用,提高特色经济林管理水平。分级建立旅游扶贫专家库,组织规划、管理、营销专业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旅游技能辅导和扶贫公益培训。开展贫困地区电商人才、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强化移民搬迁后续产业技术指导。

六、强化工作总结宣传。系统梳理产业扶贫工作,总结创新探索和实践经验,展现产业扶贫带贫益贫成效。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带贫机制创新、脱贫增收模式、自主脱贫致富等遴选一批产业扶贫和产业帮扶典型,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宣传产业扶贫工作。编撰《山西产业扶贫模式百例》,讲好产业扶贫故事。举办全省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观摩交流做法经验,展示产业扶贫成果。

七、防范扶贫产业风险。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对带贫主体承担的产业扶贫项目,以贫困县为单位列入项目库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扶贫产业成效评估,重点评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年度生产经营、带贫能力等方面的扶贫成效,持续做好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运行监测评价管理。健全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预警机制,落实风险防范责任。防范蔬菜、水果、畜牧等产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的企业用工和市场流通风险,指导帮助旅游扶贫示范村景区(景点)有序恢复生产。用好农业保险,建立多主体、多渠道的风险分担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扶贫小额信贷使用和偿还情况,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八、持续攻坚深度贫困。加强资金、技术、人才倾斜支持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县农林主导产业培育。全面落实“一县一策”,用好统贷统还融资平台,加大对深度贫困县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鼓励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规模的带贫主体,与石楼县企业联营、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带动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大宁县提高组织化程度,在造林营林护林方面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和受益面。加快广灵县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推进宁武县发展旅游扶贫项目。支持偏关县灌木经济林改造,加快沙棘产业发展。

九、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大排查有关决策部署,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产业扶贫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做好合作社形式产业扶贫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光伏扶贫资产台账和问题排查台账,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运行。聚焦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逐项梳理、逐条整改,不断提高产业扶贫水平。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80号)要求,对扶贫投入形成的工程项目,逐个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措施,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十、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支持。加大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项目。积极谋划产业扶贫项目,优先纳入当地脱贫攻坚项目库。强化金融政策和产业发展的协调联动,加大特色农业、光伏、旅游、电商等扶贫产业信贷投入,保障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金融支持。继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展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试点,支持承保机构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价格保险等创新险种,鼓励探索“农业保险+”等多种金融支农方式,满足农户风险保障需求。

十一、完善产业扶贫机制制度。全面调度贫困村“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搬迁村、撤并村“五有”建设,完善“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带贫减贫的若干措施》,强化产业扶贫落实带贫责任,巩固拓展扶贫成果。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效衔接。

十二、强化组织推动。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强化“交总帐”和“军令状”意识,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决扛起扛好产业扶贫政治责任,紧盯问题、补齐短板、多措并举,确保战贫战疫双胜利。强化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提高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比重。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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