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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鹏:电商平台经济赋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新特征初探

苑鹏: 女,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委员、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专家监事(2015-)。曾任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副主席、法人代表(2007-2013),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2008-2011),联合国“国际合作社年专家委员会”专家成员(2011-2012)。  荣获“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人物奖”,2019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摘要:我国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已经占农民工总量的一半以上,作为第三次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商平台经济在吸纳就业、创造就业中,潜在增长空间大,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时期,发挥就业创业“稳定器”和“助推器”功能。电商平台经济在赋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中,具有全产业链、本地化、就地化、集群化、知识化、年轻化、包容性的就业创业特征,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就业市场环境,推进就地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但面临外部软硬件支撑体系没有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结构性供求矛盾仍然突出的挑战。未来应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升电商劳动从业者的组织化程度,提升职业培训质量,不断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电商平台经济;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一、引言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近10万亿元,其中第三次产业的增长率6.7%,在增加值总额中的占比达到53.9%,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达到了57.8%。因此,无论是从增速、结构、贡献率等多个方面考量,第三次产业已经成为实现我国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引擎。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比上年增加241万人,增长0.8%;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继续增长,达到5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1]。因此,2020年要实现稳就业、保就业的基本目标,向第三产业要就业空间是重要途径。作为第三次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电商平台经济,近年来发展迅猛发展,在吸纳就业、创造就业增量中,显示出巨大的潜在增长空间。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的测算,2018年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达到1.91亿人,占全年总就业人数近25%。在全国总就业人数同比下降0.07%的背景下,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却实现了同比增长11.5%[2]。在农村领域,截至 2019 年 9 月初,全国农村网商已经接近了 1 200 万家,累计带动就业人数超过 3 000 万人[3],约占外出务工农民工群体的10%以上。特别是在今年遭遇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来,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电商平台不仅发挥了全社会有序复工的就业“稳定器”的作用,而且成为创造新就业、促发展的“助推器”。

     有学者的研究显示,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于2010 年达到峰值,农村可供转移的人口2014 年达到峰值后,随后都进入负增长时期,人口抚养比迅速提高,劳动力重新配置的空间大幅度缩小,农村每年外出劳动力的增长趋于停止[4]。电商平台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农村劳动力的本地化就业提供了新的空间与途径。近几年来,中央连续几个一号文件全面部署,推进电商平台经济加速发展,特别是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步伐加快,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参与创业就业提供了新的产业机遇和潜在空间。到2020年3月底,商务部的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覆盖全国1180个县,其中832个贫困县实现全覆盖,以物流配送、公共服务、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电商运营体系初步健全,助力农产品出村和农民增收。电商平台经济对于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的影响日益引发学界的关注,研究文献围绕对我国就业总量[5]、就业质量[6]、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7]、改善农村创业就业绩效[8]及农村人力资本结构[9]、以及促进返乡创业[10]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实证分析。本文试图根据公开发表的数据与文献资料,对于电商平台经济对于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新特征与新变化,及其面临的问题挑战进行初步探析,进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电商平台经济赋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新特征与新趋势

      目前农村电商平台经济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主要在两大领域,一是以互联网平台线上销售为导向,从事电商实体产品生产及其辅助性生产服务;二是以连接生产者与消费者为主的中介平台服务为载体,从事产品营销、物流等生产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带动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方面,显示出鲜明的行业特征。


(一)以实体产品生产为核心的裂变式的全产业链就业创业

      目前农村电商实体产品生产主要是依托小微企业的服装、鞋帽、家具、箱包等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产品生产,及依托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的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无论何种形式,从劳动力的行业分布看,他们都具有以产品生产为中心,衍生出一个生态就业态,实体生产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特别是物流、包装、商贸、广告摄影、直播代购等电商服务联动的行业特征,创造出围绕核心产品引出全产业链的直接就业与间接就业。按照估算,阿里新零售生态2018年创造出4 082万个就业新岗位,其中,除了1 458万个交易型直接从事零售的就业岗位外,还新增2 524万个带动型的辅助及衍生新岗位[11]。

      以淘宝村[12]为例,生产商大多是家庭作坊式的小微企业,形成前店后厂、厂店一体化的就业格局,是典型的自我雇佣的创业就业模式,随着淘宝村形成规模效应,带动前端的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后端的物流、包装等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三次产业融合的新发展模式。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8 年底,全国淘宝村增加到4 310个,比上年增长35%;淘宝镇达到1 118个。淘宝村和淘宝镇网店全年销售额合计超过7 000亿元,带动的就业机会超过 683 万个[13]。


(二)本地化、就地化、集群化的就业创业特征突出

      以电商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崛起后,大量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出现本地化的趋势。以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省为例,按照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 440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 370.1万人,省外输出1 069.9万人,省内就业人数比省外输出就业多300多万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电商、物流业以及乡村旅游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兴起,提供了农民工就业的新空间,并且新兴业态已成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首要选择[14]。

      随着电商平台经济的大发展,还带来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地向乡镇、社区基层下沉。陕西省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19年春节,陕西省630万农民工中,七成农民工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其中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就达48.11万人,参与创办企业25.84万个,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147.48万人。创业地点从县城中心街区,下移延伸到乡镇中心、移民安置点、乡村振兴示范村等重点村庄[15]。一些农村电商发达的地方政府还直接启动就地就业项目,如江苏电商发达县宿迁市,启动“家门口就业工程”项目,围绕青年农民工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在村庄创办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电商、小服务等“五小创业”项目近1 000 个,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 5.9 万人。

      此外,电商带动的就业创业呈现集群化特征,在淘宝村(镇)模式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全国淘宝村数量从2009年最初的3个,已经快速扩张到2019年的4 310个,覆盖到25个省,121个市,398个县[16]。以首批淘宝镇之一、江苏省睢宁县“沙集模式”为例,从最初农户一根线、一部电脑卖家具、到自己手工做家具,努力延申“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到今天,形成了围绕家具生产的产业集群,与国内多家顶尖级高校联合成立家具设计研发园、引入金融机构建立电商特色支行,创建电商学院培养人才、一批原材料供应、五金配件、会计服务、物流、电商运营服务机构落户。目前全镇网店达1.61万个,各类从业人员3.5万人[17]。又如全国著名的花木之乡江苏省沭阳县,全县已有12个“淘宝镇”和86个“淘宝村”,拥有各类活跃花木盆景电商4万余家,并带动了图书、食品、服装电商的大发展[18],所在的宿迁市拥有8个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新入驻企业260余家、总数超过800家,快递业务量跻身全国50强,形成了跨产业的电商发展集群。


(三)一批年轻化、知识化农村年轻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

      电商平台创业的必备条件是具备上网技能,或熟悉智能手机应用,这正是年青人的长项所在,并且对货币资本投入没有最低门槛要求,因而吸引了大批农村青年人。世界银行2019年发布的电商报告显示,四分之三的农村零售网店店主年龄在20岁至29 岁,他们以销售当地生产的消费品为主,而且这一群体以低教育学历为主[19]。另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农村双创人员平均年龄44.3岁,创办的实体87%在乡镇以下,80%以上都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产业融合项目,54%都运用了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农村电商已经成为年轻人返乡创业就业的“新风口”[20]。此外,全国最大的农产品上行电商平台拼多多发布的年度报告,到2018年底,拼多多已累积带动62 000余名新农人返乡,平台及新农人直连的农业生产者超过700万人[21]。浙江省政府部门的初步统计显示,到2018年上半年,浙江全省以“互联网+”形式的“农创客”达到1 600余人,80后与90后占88%,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6%[22]。


(四)就业创业人群分布的包容性特征突出

      电商平台经济带动的农村工业品和农产品生产,包容性强,大量是那些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对人力资本专用性资产无特定要求,呈现就业创业出门槛低、弹性空间大特征,打破了正规就业市场长期存在的在性别、教育年限、年龄等方面的暗门槛、天花板等顽疾,在带动全产业链就业的同时,也实现了向农村普通劳动力就业赋权、提供包容性就业创业岗位。

     一是促进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群体就业创业。按照世界银行2019年度报告,全球极端贫困人口中有大约 79% 生活在农村地区,约 5 亿小农户是世界上最贫困的群体之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帮助小农户以可持续的方式生产安全、健康和可负担的食品,同时也在颠覆着传统的劳动力市场[23]。中国向全球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电商扶贫经验。

      商务部2020年4月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底,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网络电商总数为246.9万家,同比增长7.0%。国家级贫困县网络电商整体复工率达85%以上。据估算,国家级贫困县电商吸纳用工就业超过900万人[24]。

      从各大电商平台的数据显示,拼多多2019年农产品及农副产品订单总额达到653亿元,其中在国家级贫困县有14万家商户,销售额达到162亿元,占比近四分之一,其中注册地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商户2.46万家,订单额9.35亿元,仅“多多果园”平台每天从贫困地区采购的水果就超过了百万斤,带动当地农产品初加工、包装及物流业等新增就业30万个,帮扶17万建档立卡户[25],阿里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亩产1 000美金计划”,覆盖了221个国家级贫困县,孵化品牌超2 500个,覆盖贫困县人口超过300万,带动贫困县就业超20万人。阿里的报告显示,2019年淘宝村的分布中,有800个以上位于省级贫困县,63个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带动了一批贫困户就业脱贫。以全国第二大淘宝村集群电商县、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为例,到2018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突破450亿元。全县电子商务销售额达158亿元,淘宝村113个,电商带动全县20万人就业,其中5万返乡创业人员,全县有12个省级贫困村发展成为淘宝村,实现整村脱贫。全县通过电商直接带动脱贫2万余人,占全部脱贫人口的20%[26]。再如江苏苏北地区宿迁市的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全县5.8万低收入人口直接参与网络经济就业创业,4.1万人通过电商就业实现脱贫,占就业脱贫人数的23%。主要做法是以村为单位,实施“一村一品一(网)店”工程,全市形成了“一村一品一店”品牌村 177 个,其中省定经济薄弱村覆盖率达 100%,通过在在京东、淘宝等十多个电商平台建立特色馆销售产品,上线产品达4300多种,覆盖600余家本地企业[27]。美团的报告显示,2019年年底,其累计吸纳了720万外卖骑手,其中43.2万人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仅2019年就业的外卖骑手就有398.7万人,其中25.7万人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他们中已有25.3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比例高达98.4%。在春节疫情的1月至3月期间,美团又新增33.6万个注册快递骑手。

      二是带动妇女、特别是年轻妇女相对高比例的创业就业。世界银行2019中国电商扶贫的报告显示,按照性别统计的结果显示,在商业领域的女性创业者平均占四分之一,但是电商平台催生性的创业比例明显偏高。以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为例,女性创业者接近一半,他们以直播、开淘宝店等为主。特别是最近三年,每年有超过10万55岁以上的阿姨“入淘”开店,并且调研数据显示,女性创业者更倾向雇佣女性就业者[28]。另据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发布的《新电商与新女性——互联网农业中女性经营主体参与度报告》显示,2019年拼多多农产品电商中,59.0%的农产品销售额来自女店主的商铺。女店主的年龄分布上看,80后占38.7%,90后占32.8%,00后占10.4%,三者合计达80%以上;从学历构成看,小学占21.1%,初高中占39.6%,本科占25.7%,硕士占10.2%,博士占3.4%[29],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社会组织的电商培训项目也促进了妇女就业,如中国妇女基金会的“@她创业计划”项目,前身是1996年起针对农村贫困妇女等实施的“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经过长期探索,摸索形成了“协会+ 农户”“公司+ 农户”“企业+ 基地+ 农户”的扶贫新模式,通过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带动女性创业就业。截至2019年底,“@她创业计划”项目已累计发放循环金近3.6亿人民币,覆盖20余个省(区、市),帮助近42万名女性实现创业和再就业,辐射带动355万多人脱贫致富[30]。

     三是促进残疾人群体创业。按照中国残联的2019年发布的数据,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948.4万人,其中从事农业480.1万人。2018年城乡持证残疾人新增就业36.7万人,其中,农村新增就业24.9万人[31],占比67.8%,电商经济为此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帮助残疾人实现居家就业创业,弥补了残疾人因身体行动不便或语言交流障碍导致的外出就业创业难问题,促进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2019年阿里巴巴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阿里巴巴公益助残报告》显示,在过去的近三年间,共有17.41万残疾人在淘宝天猫注册网店,销售额达到298.4亿元。其中,36-50岁的中年残疾人卖家比例最为集中,大专学历以下的残疾人店主占比为 89%[32]。中华女子学院和阿里研究院联合发布《2019女性创业就业研究报告》显示,在过去一年,超6万残疾女性在淘宝开网店,创下销售额 44.3亿元[33]。虽然没有单独列出农村残疾人创业就业的专门统计数据,但是从农村残疾人新增就业在全国的占比可以推断,电商已经成为农村残疾人就业赋权的重要渠道。此外,电商发展还成为社会特殊群体再就业的新窗口。如全国最大的茶叶电商县安溪县,也是电信诈骗的重灾区,甚至出现‘安溪骗子’一词。电商经济发展后,安溪形成了21个淘宝村,5个淘宝镇,从业人员达到10余万人。依托发达的电商经济优势,当地司法部门对劳教人员大力开展社会教化和电商培训,提出“与其到境外诈骗,不如上淘宝开店”的标语口号,促进全县1 0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利用电商平台实现了再次就业创业,大多以茶叶或铁艺家具销售为主,其中电信诈骗的纠正群体有300余人,占比约30%[34]。


(五)就业工资水平相对高

      电商平台下的就业工资水平相对较高。2019年世界银行发布报告[35],对2118个淘宝村的调查数据显示,网店就业者的平均工资水平接近甚至高于所在地区城镇非公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从事电商的家庭比非电商家庭的年收入高出80%。据58同城发布的《2018年送餐员就业报告》显示,外卖小哥的全国平均薪资水平已达到7 750元,超过了行政、文员等白领岗位[36]。此外,2018年阿里巴巴和与北京大学合作开展的住户调查结果,也有相似的发现,并且发现从事电商家庭的收入增长更快。此外大量的案例研究也发现了这一点,如山东曹县大集镇丁楼村,曾是典型欠发达传统农区的村庄,目前全村310余户,有280户开了淘宝店,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其中50家销售额超过200万元,全村人均纯收入1.86万元,比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水平高5 000元,农村电商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37]。本课题组的调研发现,从事电商业务的农户多数从事兼业经营,不放弃家庭农业生产经营,因而显著促进了家庭增收。还有很多赋闲在家的老人、妇女在电商企业从事计件制的零工,在保持就业灵活性的同时,其日常基本生计支出费用有了保障。


(六)创新“共享员工”就业新模式

      电商平台经济还催生出“共享员工”就业新模式。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封城带来了网购业务的激增,劳动力用工出现一方面新兴电商零售企业门店员工、配送小哥职位劳动力供给严重不足,另一方面那些难以复工的餐饮酒店等在岗员工无法复工,企业工资成本加大的供求矛盾,由此催生出阶段性劳动力过剩的传统餐饮酒店业与劳动力紧缺的新兴电商零售平台之间实行劳动者共享的再就业新模式,不仅缓解了电商企业的用工紧张,也让赋闲的员工参与物流配送等电商业务,增加收入,促进充分就业,同时降低停工企业的工资成本,实现了用工方、供给方和劳动者三方的互利共赢。目前,从电商平台经济催生出的共享员工模式已经快速在其他行业普及开来,通过网络平台资源共享,使得那些常年在外就业、因疫情被困家中的部分农村劳动力实现在所居住地复工企业的临时性就业。




三、电商平台经济赋权赋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社会效应

(一)促进包容性的公平竞争劳动力就业市场

      就业是社会个体成员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最大的权利诉求,它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及家庭的福祉,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国际研究的经验证据发现,新一轮的技术进步导致年轻劳动力的劳动参与率下降[38],我国进入工业化中后期时代,经济发展技术与资本密集型导向推动的发展道路,有研究表明,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中,传统产业的大量劳动者被淘汰,在对人力资本专用性弱的新生代劳动力群体排斥的同时,也压低了对高技能劳动的需求,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加上户籍制度壁垒,劳动力就业市场存在着“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的结构性突出矛盾[39]。

      电商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对传统商贸业就业产生巨大冲击的同时,也形成了吸纳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巨大需求,产生出新的虹吸现象。并且这种机会不仅仅是倾向于以创业为主的大学生、青年群体,而且为那些被正规劳动力市场所排挤、仍有劳动能力的低学历教育的中老年、妇女、残疾人等边缘群体提供了新的就业创业机会,帮助他们实现充分就业。也因此,以消费经济为导向发展起来的电商平台经济,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场域,在创造出大量就业创业岗位的同时,向普通劳动者群体赋权赋能,并且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相对合理的劳动力市场价格,促进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结构性矛盾,推动形成包容、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


(二)促进就地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2019年,我国的常住城镇化率已经突破60%。但即使我国达到发达国家70%以上的城市化率,仍将有4.5亿左右的人口留在农村,这意味着需要探索出一条不同于已有欧美发达国家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早在上世纪改革之初,我国就提出发展小城镇、就地城镇化,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战略,但受到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城镇化长期走的是以农村劳动力向着大中城市集聚、以发展大城市为中心的道路,造成了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农业后继无人、很多乡村出现凋敝现象等一系列突出的社会经济问题。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以来,城镇化发展道路开展进入就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并重的新阶段,一方面,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吸纳劳动力能力下降,造成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增速下降;另一方面,电商平台经济的快速崛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吸引了大批以知识化年青人为代表的青壮劳动力返乡创业,电商平台经济对人力资本就业创业的低门槛、“老少皆宜”的包容性就业市场特征,形成了就业创业的虹吸现象,不仅促进人口在城乡区域的合理分布,而且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人才支撑,直接促进了产业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包容性增长。以“农村淘宝”在全省名列前茅的河北省乐亭县为例,电商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生力军,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中,全县有338名优秀电商人才进入了农村“两委”班子,分布在全县473个行政村中,平均覆盖了70%以上的村庄,其中78人成功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占全县行政村的16.5%[40]。这些有知识、观念新的年青人成为带动广大农民致富的领头羊,不仅促进现代生产理念和先进科技的推广应用步伐,而且促进改善乡村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四、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对策建议

      当前,电商平台经济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中,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外部支撑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劳动力供给质量不高,应从完善现行法规政策、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提高自组织化程度、提高职业培训效果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面临的主要挑战

     电商平台经济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中,面临的主要挑战表现为外部支撑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以及劳动力自我供给质量不高等两个方面的问题。

1. 外部支撑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

      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信息化、交通等物流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按照商务部研究院最新发布《2019中国电商兴农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38.4%,仅为城市的一半略高,且仍有5%的贫困村没有通网,加上农村地区物流网络效率相对较低,造成农产品上行成本高,影响了就业创业的步伐,尤其是影响到中西部地区的就业创业步伐,如截至2019年,90%的淘宝村分布在工业基础较为雄厚的省份。二是配套生产要素供给存在缺口。最为突出的是电商创业所需要的启动资金贷款、设施用地供给不足,在很多地方创业优惠政策无法落地,影响了创业就业的发展空间;三是人才培训建设滞后。现有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存在供求脱节,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缺乏实战性,针对性不强,影响了电商行业的领军人才供给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并且农村大众运用智能手机还不普遍,尤其是老年人的使用比例还较低;四是对新业态下的特殊劳动者创业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劳动者职业安全与劳动保障潜在风险大,在物流行业尤为突出。很多报道显示,外卖企业、快递等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杀手[41-43],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处理因法律空缺或不健全而造成劳动者权益无法保障。

2. 劳动力供给质量不高。

      有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劳动供给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和就业人员总量相继出现下降,就业主要矛盾逐步从以就业岗位不足为的总量矛盾转变为就业质量不高为特征的结构性矛盾[44]。随着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带来的产业优化升级加速,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更加凸显,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巨大的鸿沟,使得优质农村劳动力资源仍涌向大城市的基本格局没有得到改变,留在农村中的普通劳动者主体构成是那些被劳动力市场边缘化的就业群体,受到相对教育素质、身体素质低等因素的制约,存在劳动供给质量不高问题,造成农村劳动力电商创业就业大多以低附加值产品生产为主,并且一些网商产品质量相对差,成为3.15消费日的重点投诉对象,也直接影响到从业者的收入水平。

(二)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新时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从未来发展看,政府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支撑体系建设

      我国已经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新阶段,按照2020年初颁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我国要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农村电商吸纳更多的就业创业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应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体系的投资建设力度,大力提高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目前快递网点在乡镇的覆盖率达到了96%以上,下一步应重点强化在村一级的覆盖率,可以通过中期税收减免、贴息、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手段,加大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大型电商为代表的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以真正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互联网普及;对欠发达地区、特别贫困地区人口购置智能手机给予不同等级的直接补贴。此外,应将电商创业全面纳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小微企业创业者的金融支持政策覆盖范围,投资用地倾斜政策应将吸纳就业能力作为一项必要的重点参考指标。

2.提升电商行业从业者的组织化程度

      根据就业创业的特点,以县或镇的地域或行业、职业为纽带,大力发展电商产业或从业者协会或商会,覆盖全体从业者或商户,搭起政府与从业者、从业者与电商平台及其他第三方市场主体沟通、维权的桥梁。应建立独立的电商业主或从业者的社会个人诚信度或商誉评价系统,并与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直接挂钩。

3.强化职业培训

      将继续教育制度长期化、制度化。建议政府采取以购买公共服务为主的办法,把劳动者培训的供给方与生产方分离,即政府作为培训的提供者,通过向社会招标,吸引那些以电商平台为主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竞标,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培训。政府可以规定培训的内容,如涵盖本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新知识、技术技能、劳动关系、权益保护、经营管理等,以提升培训效果,实现全面提升从业者综合素质的目标。同时,农业农村部应持续加大在农村地区开展智能手机培训的力度,使其覆盖更多的中老年、妇女等弱势群体。

4.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2019年1月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强化了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的制约,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了进一步保障。但是,对这一新业态下以非正规就业创业为主的劳动模式所带来的劳动关系和就业模式的新变化,如何更好地维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从大量的劳动纠纷中不断汲取经验,发现共同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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